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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06 14:1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根据《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各镇(街道)、村(社区)工作需要,经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政法委、农办,晋江市民政局研究同意,决定从晋江在聘的流动人口协管员、反邪教协理员、专职网格员中招聘第十四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一)流动人口协管员;
(二)镇(街道)专项招聘专职网格员(截至2022年6月30日领取市财政补助的聘用人员且目前仍在岗的,已领取经济补偿办理离职手续的除外);
(三)反邪教协理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95名。
三、岗位性质和职责
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是镇(街道)使用组织部门核定的岗位和员额,经由全市统一指定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派遣在镇(街道)工作的合同制聘用人员。其主要任务是:
(一)聘任在镇(街道)网格办公室的,主要从事辅助性、补充性工作,由相关负责人统筹调配、指派任务。具体岗位职责和管理规定由各镇(街道)制定。
(二)聘任在村(社区)网格岗位的,服从网格长安排做好网格具体事务,负责做好各项业务的信息采集、巡查走访、事件上报、协调处置、情况反馈等工作。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③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⑤现役军人;⑥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具体条件
1.年龄条件。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10月1日至2004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2.学历条件。需具有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时间截止至2022年10月1日。
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其他条件。镇(街道)共19个,入闱考生可选择“属地优先”或“异地择岗”。录用时,先“属地优先”后“异地择岗”,即先对选择“属地优先”的考生在对应属地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确定录用人员;若“属地优先”择岗后相关镇(街道)仍有空缺名额,再与选择“异地择岗”的考生,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填补空缺。
五、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2方可开考,未达到1:2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提交个人信息(11月3日上午8:00至11月7日下午17:30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表(见附件2)至镇(街道)社会治理办(综治中心),由社会治理办(综治中心)将《报名表》《××镇(街道)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汇总(见附件3)汇总至市委政法委。逾期未反馈的镇(街道),视为无人报名。
2.资格审核(11月3日上午8:00至11月8日下午17:30前)。镇(街道)提交报名信息后,由市委政法委负责资格审核,并反馈资格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核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审核时间段内进行申诉,因未及时申诉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准考证下载及打印。晋江人力资本公司将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准考证反馈给各镇(街道),由镇(街道)组织报考人员填写《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和《考生报考承诺书》,并下发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记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表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六、考试办法
考试形式为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客观性试题和写作,主要测查报考者的党建基本知识、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解决问题以及文字表达能力。
(一)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卷面总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考试当天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考前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的报告(检测报告为正规医疗机构纸质报告或应在闽政通上可查询)且本人动态“福建健康码”(闽政通APP)为“绿码”及体温正常,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成绩公示。晋江人力资本公司将报考人员及其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到低排序,并确定入闱人员反馈后,镇(街道)在本级机关及村(社区)公开栏和相关微信公众号、工作群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的,向晋江人力资本公司申请复核。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分数一致的,以“写作”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写作”的卷面成绩也相同,一并作为入闱人员,进入考察、体检。
七、体检、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通过考察的入闱对象,等额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体检的组织及要求。晋江人力资本公司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晋江人力资本公司通知。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到晋江人力资本公司另行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二)考察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三)递补
若进入体检的人员因体检缺席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名额空缺的,不再安排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及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晋江人力资本公司认定反馈后,镇(街道)在本级机关及村(社区)公开栏和相关微信公众号、工作群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的,向晋江人力资本公司申请复核。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通过体检的,由晋江人力资本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派遣到所报考的镇(街道)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具体聘任岗位由用工单位综合考虑实际工作需要和拟聘用人员情况后,双方协商确定。
八、工资福利待遇
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期间工资福利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职级工资、工龄工资、绩效薪酬、年度奖励、勤作补贴等组成,具体执行《关于调整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制度的通知》规定。参照《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等规定,为在聘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办理“五险一金”,即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按规定缴纳一定比例。试用期间领取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薪酬、年度奖励、勤作补贴。镇(街道)根据聘任岗位,视情况为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提供住宿、用餐条件。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包括报名、考察等技术问题)可向晋江人力资本公司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595-36796789。
(二)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及聘用后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考人员报名前,可通过各种方式了解村(社区)工作、生活环境,做好到基层一线工作的心理准备。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85659789。
(六)报考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七)本通知仅适用于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晋江人力资本公司负责解释。